河南新乡禁止以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生产水泥之名开山采石
河南新乡召开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提出要严禁以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生产水泥之名行开山采石之实。
河南新乡禁止以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生产水泥之名开山采
河南新乡召开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提出要严禁以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生产水泥之名行开山采石之实。
4月29日上午,河南新乡市政府市长王登喜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副市长王天兴传达了河南省露天矿山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对新乡市北部矿山治理整顿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判,提出了下一步工作重点。王登喜指出,新乡市露天矿山整治工作要继续摆在重中之重的工作位置。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调研时关于矿山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和刘玉江副省长对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
二是多措并举,巩固整治成效。要按照“1542”总体工作方案对持证矿山实行定量开采,进一步规范开采行为,严禁越界越层开采;要严禁以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生产水泥之名行开山采石之实;要加快对责任主体灭失、“三区两线”剩余未修复区域的治理进度,加大对已修复区域的管护力度,严格落实“两断三清”,力争取得较好的生态恢复效果;要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坚决打击各类私挖盗采、乱挖滥采行为。
三是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的整改工作。要严格落实河南省“双交办、双核实、三督办、五明确”工作机制,对督察组交办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认定,第一时间回复。
四是举一反三,建立露天矿山整治常态长效化的工作制度和体制。加快立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