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矿产资源规划出台,将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日前,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十四五期间,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全省采矿权总数控制在1000个以内(不含地热、矿泉水),开发利用布局进一步优化,小型矿山数量明显减少,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30%以上。构建矿产资源开采回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考核评价体系,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与高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三率指标达标率达95%以上。落实绿色矿山名录库创建目标,绿色矿业格局基本形成。
福建矿产资源规划出台,将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日前,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十四五期间,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全省采矿权总数控制在1000个以内(不含地热、矿泉水),开发利用布局进一步优化,小型矿山数量明显减少,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30%以上。构建矿产资源开采回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考核评价体系,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与高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三率指标达标率达95%以上。落实绿色矿山名录库创建目标,绿色矿业格局基本形成。
《规划》强调,将优化开发利用规模结构。严格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按照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规划期内,已建矿山、新建或改(扩)建矿山必须达到省确定的新建、已建矿山最小开采规模。
优化矿山规模结构。通过整合、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开采和集约化经营,逐步减少小矿及小型矿山数量。禁止新设小型以下金属矿山,禁止新设零星分散型非金属矿山。到2025年,全省固体矿产持证矿山总数控制在1000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至3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规划》指出,将加大综合开发利用技术创新和攻关,加强对有色金属矿石中稀有稀散有益组分的综合回收。矿山企业应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做到保护性开采、薄厚兼采、贫富兼采,做到优矿优用、分级利用、高效利用。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应达到自然资源部制定的标准。
落实企业节约与综合高效利用矿产资源的主体责任,完善鼓励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的经济政策,探索建立激励约束和考核奖惩体系。
在绿色矿山建设方面,《规划》提出,将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现矿业绿色发展,健全绿色矿山建设制度,建立绿色矿山名录库,完善动态更新机制。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生产,正式投产前达到绿色矿山创建条件;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规范改造提升。引导矿山企业采用先进采选技术方法,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减少资源储量损耗和矿山废弃物排放。在科学有序开采、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矿地和谐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规划期内绿色矿山建设总目标:建成2-4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大型矿山纳入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90%,中型矿山纳入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80%,小型矿山纳入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