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河道采砂后即时清理、平整河道 违者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2021年7月28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该条例分为总则、河道保护与治理、河道利用、河道采砂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大板块,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甘肃:河道采砂后即时清理、平整河道 违者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2021年7月28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该条例分为总则、河道保护与治理、河道利用、河道采砂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大板块,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河道保护与治理方面,《条例》指出,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必须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规定河道采砂规划应当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河道整治及航道整治等相关规划衔接。河道采砂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并保证防洪、通航、渔业生产安全。
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河道采砂许可证。河道采砂涉及其他部门的,由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报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河道采砂许可证。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河河道内采砂的,由毗邻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达成协议的基础上,分别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未达成协议,不得单方面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采砂禁采区和规定禁采期,并向社会公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采区、禁采期进行河道采砂活动。在可采区、可采期内因度汛、供水、航运安全调度及应对河道管理紧急情况不宜采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临时采取禁采措施。
河道采砂应当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开采地点、期限、范围、深度、总量、作业方式等内容进行。河道采砂应当即时转运或者清除砂石料、弃料堆体,即时复平采砂坑道,运输砂石的车辆按指定进出场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砂石料。河道采砂结束后应当即时清理、平整河道。在通航航道进行河道采砂活动应当服从航道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通航安全要求。
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堆砂或者未即时清理、平整河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