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新建矿山将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近日,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现场交流会在抚顺市召开。会议提出,“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建矿山将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并加快推进已有矿山转型升级;辽东绿色经济区和菱镁矿行业的生产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全面推进绿色勘查,有序推进5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
辽宁省新建矿山将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近日,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现场交流会在抚顺市召开。会议提出,“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建矿山将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并加快推进已有矿山转型升级;辽东绿色经济区和菱镁矿行业的生产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全面推进绿色勘查,有序推进5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
近年来,绿色矿山的建设不仅为矿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空间,更对加快建设现代化矿业体系,把绿色发展贯穿于矿山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转变矿业发展方式,推动矿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具有深刻意义,为新时代全面推动绿色矿业发展明确了要求、指出了方向。建设绿色矿山是转变矿业发展方式,实现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绿色矿山建设更是全省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任务和重大举措。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特别是2019年以来,全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有了很大的起色,绿色矿业发展理念逐步深入人心,遴选出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绿色矿山企业,绿矿建成数量由2019年初的25家快速提升到84家;今年又有50家矿山申报了省级绿色矿山,省厅正在组织评估。同时,全省还有302家矿山正在按照企业制定的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开展建设,有283家矿山正在编制规划,年底前纳入省级绿矿山创建库,统筹进行科学指导和管理。3个勘查项目入选全国绿色勘查示范项目。阜新市海州平安矿业示范区入选国家级绿色矿业示范区名录,成为全国50个国家级绿色示范区之一。
通过不断研究与探索,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了《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辽宁省绿色矿山考评标准》和《辽宁省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机构管理办法》。本溪市出台了《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率先在全省以人大立法方式出台绿色矿山管理法规。全省不断完善的绿色矿业发展制度体系,使绿色矿山建设更符合辽宁矿业发展的实际,科学规划引领、重点行业突破、典型地区示范,全面推动辽宁矿业绿色转型升级。
目前,全省14个市已编制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构建了以自然资源部门为主,协同生态环境、财税、金融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健全了政府引导、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工作体系;探索出了标准领跑、政策扶持、以评促建、强化督导的助推模式。今年更将绿色矿山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以绩效考核推动全省绿色矿山建设。其中。大连市提出“2025年底前,全市在产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的目标,鞍钢集团、辽河油田、省能源控股集团等中省直单位发挥大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下属矿山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会议指出,辽宁省自然资源系统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实现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引领我省矿业转型发展。用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让绿色成为辽宁矿业经济持续发展的鲜明色彩。